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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山东率先在全省建立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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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女职工劳动权益维护工作机制,提高女职工维权服务质效,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总工会、省妇联率先在省级层面联合发文,在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以下简称维权工作站),通过搭建女职工劳动维权工作平台,探索建立“预防+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法援+心援”女职工劳动权益全链条联合保护新模式,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

强化争议源头预防。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以案释法、普法宣讲,从源头上纾解矛盾,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各级12333人社政策咨询服务热线、12348法律咨询热线、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在受理女职工劳动维权诉求表达、政策宣讲普及和争议监测预警等方面作用,最大限度防止矛盾问题转化为争议案件。

推进争议柔性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协商调解贯穿争议处理全过程,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基层维权服务站点主动引导协商、优先调解。司法行政部门及工会、妇联组织选聘调解经验丰富的优秀调解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进驻维权工作站,与仲裁机构办案人员共同开展案件调解工作。达成调解协议的,结合实际及时引导双方申请仲裁审查;调解不成的,引导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落实速裁办案机制。进一步增加适用速裁工作机制的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类型,对于涉及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劳动人事争议,涉及女性农民工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劳动关系明确的新就业形态女职工劳动争议,要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努力实现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畅通裁审衔接途径。健全完善裁审衔接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案件信息交流、疑难问题研讨等方式,统一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形成女职工权益保护类案指导口径。搭建“劳动争议裁审齐鲁通”信息化平台,并将其纳入人社部第一批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揭榜领题”项目,实现裁审信息智能比对,提升裁审结果一致率。依法落实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工作机制,做好案件材料传递及信息互通工作。

实现法援应援尽援。创新设立“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接待日”,集中联合为女职工提供劳动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及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工会组织选派擅长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推行即时办理、预约办理,为符合条件且有申请援助意愿的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提供关爱帮扶服务。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基层妇女工作者、巾帼维权志愿者按需为女职工提供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答疑释惑等服务,做好精准关爱帮扶。建立“仲裁维权+就业帮扶”联动协作机制,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工会、妇联组织在就业帮扶、创业培训、困难救助等方面作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女职工建档备案,进行就业、生活、医疗、助学等全方位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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