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是区别其他形式的用工策略,通常称为劳务外包、业务外包,业务承揽等,此类用工形式不需要执行《劳动合同法》关于外派用工“三性”的要求。
在外包形式下,发包方只需要给承包方结算核定的劳务或者业务费用即可,员工的劳动关系在承包方,可能产生的可能纠纷等与发包方无关。
劳务外包是全风险的管理模式,既可以有效解决客户的用工需求,又可以在合理成本支出的前提下避免了用工风险的产生,是目前法律政策下有效的用工选择。

外包与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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