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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3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以延发工资吗?33个疫情劳动法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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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隔离在公司,还是家里。HR时常因为疫情的相关劳动法事宜烦恼。

在此,小编汇总了最新的33个疫情期间常用的劳动法问答,希望对各位HR有帮助。

01#
员工不愿复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千万不要!
企业先主动劝导员工复工,如果无效,甚至被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可依法解除。
涉及到劳动法的问题,务必要打起精神。
02#
承担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企业,要求员工提前返岗,或合理延长工作时间,因此被员工拒绝,怎么办?
答:可解除劳动合同的。
毕竟承担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企业是为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而工作。
03#
因被依法实施隔离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措施,员工不能正常工作,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答:自然不能。
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04#
疫情期间,员工拒绝在家工作,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这就需要分情况了。
除去抵用带薪年假或其他福利假,如果员工不提供工作,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05#
因疫情,试用期内的员工无法正常工作,试用期怎么算?
答:可以协商居家办公,试用期持续。
不过企业要注意,顺延试用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应该超过员工无法正常工作的时间。
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就会很复杂。
06#
企业因疫情无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能否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答:如果只是因为疫情无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不能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况,企业应当在疫情结束或复工后及时支付工资。
07#
因疫情不能返回原企业工作的员工,就近临时就业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答:当然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切记!要弄清楚书面劳动合同与口头协议的注意事项。
08#
劳动合同到期了,但医疗期、医学观察期或隔离期尚未结束,怎么办?
答:顺延至员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结束。
09#
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履行集体合同报送程序?
答:可继续履行或顺延。
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后,企业可采取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履行集体合同报送程序,或合理顺延报送日期。
10#
因为疫情,企业集体合同到期后无法及时重新签订,怎么办?
答:企业可以和员工协商。
协商一致后,可顺延集体合同期限,并应以适当方式公示。
最后一步一定不能忘!
11#
企业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能否变更原劳动合同?可变更哪些内容?
答:可以。
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作岗位等条款。
12#
企业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可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答:可以。
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也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13#
疫情期间企业之间的“共享用工”是什么?
答:“共享用工”是企业之间开展的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共享用工”不改变员工借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由员工所在原企业保障工资社保等权益。合作企业间须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14#
用人单位可否要求疑似或确认感染的员工提供体检证明或者康复证明?
答:可以。
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也要如实说明。而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部门禁止从事的工作。
15#
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期间一些企业无法正常用工,对于员工感染或疑似、密接新冠肺炎等情况,以及员工因为政府决策而被隔离封锁等的,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员工解除合同,或者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16#
疫情期间复工能否加班?
答:可以加班,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且不补休,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的300%。
17#
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能否延长工作时间?
答:可以。
前提一: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企业;
前提二:保障员工健康安全。
18#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批复时效到期,能否顺延?
答: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防控措施结束,并且企业应当在当地疫情防控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办理申请。
19#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能否申请特殊工时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答:可以的。
安排时应当保障员工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
20#
企业按照政府规定延迟复工后,能否要求员工补回延迟复工期间的工作时间?
答:不可以!
这种情况属于加班,要支付加班工资!
21#
疫情期间,为保障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安排职工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每月超过36小时,是否违法?
答:不违法。
注意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22#
受疫情影响,各地能否放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条件?
答:不能。
可以通过邮寄、网络等方式办理,无法办理的可以经有关部门同意后顺延。
23#
疫情期间,企业受政府紧急措施影响而停工停产的,应如何计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的工作时间?
答:其实,这之间没有任何影响。
但如果停工停产时间较长且综合计算工时周期较短的,经审批部门同意并备案后,可在本年度内统筹计算工时。
24#
员工以担心染病为由拒绝上班,如何处理?
答:这个一定要人性化:可安排员工休年假事假,也可协商待岗、解除劳动关系等。如果员工不配合,可依法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旷工处理。
25#
职工担心染病,能否拒绝出差?
答:这一问和前一问没有太大的差别。
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最好不要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26#
疫情期间,可否以事假的方式让员工休息?
答:可以的。但这种情形下,需要员工提出申请。
需要注意,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写事假申请来规避工资或生活费的支付义务的,则这种方式无效。
27#
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职工要求在家休养的,如何处理?
答:这就要分两种情况了。
一、有病假证明,企业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二、无病假证明,企业可引导职工申请年休假或事假,也可以与职工就调岗调薪、待岗进行协商。
28#
因依法被隔离,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如何支付其工资报酬?
答:逻辑是这样的: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的,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2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要视为正常劳动力。
企业需要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另外,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员工,按照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30#
如何理解“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涵义?
答:企业从停工停产当日起至复工复产前一日止连续计算,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不剔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各类假),并且企业发薪日期在此期间的,不影响按停工停产相关支付标准分段计算工资。
举个例子,某企业实行月薪制,从2月3日起停工停产一直延续到3月30日,其中,2月3日至3月3日为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30天),3月4日至3月30日为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
这里有一个需要注意的点,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后复工,复工后再次停工停产的,每中断一次需重新计算,不得将两次停工停产的时间累计计算。
31#
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该如何发放?
答:在这里需要考虑到工资支付周期的问题。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32#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可否延期支付职工工资?
答:可以。
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不过这能实施的首要条件,是企业与职工代表协商并同意,如果协商不成,则不可延期支付工资。
33#
疫情期间,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怎么办?
答:不用线下办理,可以直接线上开通社保微信等公众服务,实现网上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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