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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社厅和省妇联要求各地要加大“妈妈岗”政策支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育儿妇女的就业需求,梳理本地区带动妇女就业能力强、安置育儿妇女数量多的企业清单,纳入“妈妈岗”用人单位统一名录,定期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服务专区公布。
用好零工市场、就业驿站等服务网点,开展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一链式服务”。山东省要求,要扩展“妈妈岗”岗位开发设置,动员各级、各部门(单位)充分挖掘本辖区、本行业“妈妈岗”的开发潜力,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采取弹性工作方式,探索开设可按需请假的“弹性妈妈岗”、可自选时段的“宝妈班组”、可带回家工作的“流动妈妈岗”,积极挖掘电商运营、直播带货、文创策划等自主性高、方式灵活的“新业态妈妈岗”。
山东省将强化“妈妈岗”就业服务供给。依托妇联系统媒体矩阵、公共招聘平台等大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设置“妈妈岗”重要性的认识,选树一批“妈妈岗”设置单位和优秀员工典型,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塑造更加包容、各方支持的社会环境,为育儿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强平台服务,通过组织专场招聘、开展直播带岗、搭建“妈妈岗”用工余缺调剂平台等方式,多渠道帮助需要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育儿妇女实现就业。加强育儿服务,纳入“妈妈岗”名录的用人单位要配套建立“妇女之家”和母婴室,为女性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场所,为接送儿童上下学提供便利条件。
此外,山东省将加强“妈妈岗”员工技能培训,积极链接发动各方资源力量,支持“妈妈岗”员工多途径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并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关注“妈妈岗”劳动权益保障,引导用人单位根据用工管理实际,综合考虑劳动者需求,合理确定权利义务,保障“妈妈岗”兼顾工作和家庭。
9月2023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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