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News Center

2022.10.13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山东又有新通知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在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和经办服务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5部门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社保缴费政策实施工作,在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和经办服务等各方面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保市场保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在政策实施地域范围方面

由原来的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所在县区,扩大到全省。扩大范围后,全省5个特困行业、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及生产经营困难的全部中小微企业,约84万户参保企业均符合缓缴政策范围。

在缓缴期满后费款补缴时限方面

对于企业在缓缴期满后一次性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期缴纳,最迟于2023年年底前补缴到位,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简化缓缴申请流程方面

全面推进“即申即享”服务模式,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通过与税务部门数据共享确定企业经营困难的,实现零材料、自动秒批办理。无共享信息的,企业提供有关材料后,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在精准推送政策方面

充分利用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系统,精准向符合条件企业推送新政策,实现点对点告知全覆盖。对于已申请缓缴的企业,告知企业缓缴期满后可申请分期缴纳。对于符合缓缴范围但未申请缓缴的企业,一揽子告知缓缴政策和办理方式,便于企业知晓政策、用好政策。


关注与视野

2025.04.01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暨深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现场会召开

9月3月27-28日,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暨深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现场会在潍坊市召开,总结交流2024以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座谈交流劳动人...

详细内容 >>

和诺集团网站群

更多和诺下属企业 >
关注和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