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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元、19元、17元,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进一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
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表
9月2023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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